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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京华时报》报道21日,教育部公布了“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关于印发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》的通知”。规定明确,普通高等学校、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学生,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,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通知要求,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,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,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。
据《京华时报》报道21日,教育部公布了“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关于印发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》的通知”。规定明确,普通高等学校、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籍的学生,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,军训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通知要求,今后全国将每5年举办一次学生军事训练大型活动,各省每3至5年举办一次,军训中不得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