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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隆县纪委监委 “乡案直审”提高基层案件办理质量

发布时间:  浏览: 次  作者:王春红

河北新闻网讯(河北日报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李小宇)今年以来,兴隆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“乡案直审”要求,从业务指导、审核把关、案件评查3个方面发力,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提档升级。截至目前,共审核案件8件,发现并指导整改各类问题10余个。

该县坚持业务引导为主,指导不包办。针对乡镇干部流动快、办案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,采取“以案代训”、跟班学习方式,从证据调取、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等方面进行指导培训,既指出存在问题,又传授工作方法,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水平。

同时,严把案件审核关,对基层办理的案件,需先经由分片指导的纪检监察室初步审查后,再交案件审理室重点对立案手续等程序进行审核,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规,提出协审意见,经案件审理部门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审理报告。

严格落实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,重点评查案件审理工作在案件受理、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抓好督促整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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